根据《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<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鄂教职成[2019]2号)及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扩招第二批补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鄂高考[2019]28号)文件精神,为确保我院扩招工作规范、公正和顺利进行,结合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耿保荃
副组长:郑建、程传红、熊良猛
成 员:崔书太、包科杰、马国超、王勇、孙莉、胡德洪、
张显辉、张斌
主要职责是: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,研究招生政策,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,拟定实施方案,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。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。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考试及其相关工作的机构。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。
二、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
1.考试方式
此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采取“文化素质+职业适应性测试”的模式,考试计分综合成绩=文化素质成绩+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,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(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,数学80分,英语40分),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,其中心理测试80分,面试80分,专业知识测试40分。合计总分400分。
对于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四类人员,免予文化素质考试,但必须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,无论其是否具有中级(含中级)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=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×2。
具备中级(含中级)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仅限中职毕业生(含中专、技校、职高),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证书的人员,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部分,其他人员都不能免考职业技能测试部分。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计满分200分,考试计分综合成绩=文化素质成绩+200。
2.时间安排
日期 |
工作安排 |
责任部门 |
11月15日 |
领取扩招准考证 |
招生处 |
11月16日 |
扩招考试 |
教务处 |
11月17日 |
汇总成绩,与招生处对接 |
教务处、招生处、纪委 |
11月18日 |
扩招拟录取 |
招生处、纪委 |
11月19日 |
拟录取学生体检 |
招生处 |
11月20日 |
拟录取名单提交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 |
招生处 |
11月21日-11月27日 |
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|
招生处、纪委 |
12月6日前 |
向省招办上报录取信息 |
招生处 |
12月20日后 |
考生查询录取结果、通知书发放 |
招生处 |
三、录取规则及程序
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,综合考虑招生计划、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,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计划和录取标准,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计划总数119人,按考生类别比列分别确定录取计划,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四类人员占比50.3%,计划数60人;其他类型考生占比49.7%,计划数59人。对采取“文化素质+职业适应性测试”模式综合计分排序的考生,在计划数最后1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按文化素质、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,文化素质成绩高的录取,文化素质成绩同分的,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录取;采取“职业适应性测试”模式计分的考生(主要指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四类人员),在计划数最后1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按专业知识测试、心里测试、面试的单科成绩高低排序,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的录取,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同分的,心理测试成绩高的录取,专业知识测试和心理测试成绩都同分的,面试成绩高的录取。另外,对于心理测试或面试低于5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。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。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。
11月20日学院完成拟录取工作,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,公示期7个自然日。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,12月20号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“湖北招生信息网”(http://zsxx.e21.cn)查询录取结果。
四、监督方式
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、录取工作全程监督,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,接受社会的监督,确保扩招招生考试、录取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监督举报电话:0710-3353069、15271082569。
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
2019年11月9日